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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大竹一小区物业发出12.7万元“红包” 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正在达州展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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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大竹一小区物业发出12.7万元“红包” 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正在达州展开

四川大竹一小区物业发出12.7万元“红包” 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正在达州展开

前不久,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小区的业主排起长队,到物业(wùyè)办公室签字领“红包”。该小区物业共计发放12.71万元(wànyuán)公共收益,惠及3967户(hù)业主。截至5月底,达州市共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458.75万元,惠及20.48万户(wànhù)居民。 大竹(dàzhú)东方家园龙城小区业主排队领取公共收益款。龚晓勇 摄 公共收益从“账面数字”变为“兜里实惠”,背后是达州正在展开的(de)一场基层(jīcéng)治理革新探索(tànsuǒ)。在连续三年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(zhěngzhì)工作的基础上,3月以来,达州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,“侵占业主公共收益”被纳入重点整治范围。 困局:“糊涂账”里的民生痛点(tòngdiǎn) “物业公司发出通知(fāchūtōngzhī)后,业主群里闹麻了,好多人不相信。不一会儿,物业办公室就被围得水泄不通。”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小区的业主李女士,至今记得排队“领红包”的热闹(rènào)场景(chǎngjǐng)。那天,她排队10多分钟(duōfēnzhōng),领到32元现金红包。 “钱不多,但(dàn)这是我们小区首次分红(fēnhóng),资金主要来源于小区广告费、停车位费等公共收益。”小区业委会成员(chéngyuán)李先生介绍,以前(yǐqián)他们知道这些钱是存在的,但看不见,更摸不着,“物业总说要贴补运营成本、支付维修费,可账目从来不公开,业主被蒙在鼓里。” 李先生所说的情况,是达州市众多住宅小区的缩影。今年以来,不少(bùshǎo)业主开始意识到,自己(zìjǐ)所在小区的公共收益(包括电梯广告、公共场地租金、临时停车费、配套设施经营收益等),是一本“糊涂账”——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视为“私产”,或只给(gěi)业委会“通气(tōngqì)”,普遍存在不透明的问题,矛盾纠纷(jiūfēn)层出不穷。 “信息不对称且监管不到位,是主要原因。”达州市住建局房地产业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坦言,他们今年接到的(de)该类投诉(tóusù)线索不少,关于公共收益的投诉量同比增长超20%,一度成为社区(shèqū)矛盾的焦点。为此,他们直击民生(mínshēng)痛点,加大了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。 “公共收益资金乱象的(de)背后,是行业监管穿透力(chuāntòulì)不足、违规行为发现难、执法震慑力薄弱的多重症结。”大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分析称,这暴露出监管部门(bùmén)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督缺位,管理机制上也存在漏洞(lòudòng),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,难以在“全链条”上实施精准打击。 破局:制度(zhìdù)织就透明“防护网” 面对积弊(jībì),达州市没有采取“头痛医头”的局部整治,而是由市纪委监委牵头,联合住建、城管、公安等(děng)部门打出“组合拳”,从制度根源着手,构建(gòujiàn)“不能腐、不能占、看得清”的长效机制。 机制的核心举措,是出台并严格执行《达州市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(guǎnlǐ)的指导(zhǐdǎo)意见》。文件明确规定:所有公共收益必须(bìxū)单独核算、专户管理。要求收益必须存入以物业服务(fúwù)区域名称或业主大会名义设立的银行专户,而且规定了公共收益的划转比例和时间节点,确保收益及时、足额进入(jìnrù)专户,杜绝物业拖延或截留。 公共收益是业主的集体资产,为落实好(hǎo)业主的决定权(juédìngquán),达州(dázhōu)构建了严格的决策使用程序。无论是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向(如用于小区维修、更新改造,或特定情况下的盈余分配),还是(háishì)具体支出计划,均需(xū)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278条规定,必须经“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(yǐshàng)且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”的业主参与表决,并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(guòbànshù)及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。 过程监督同样重要。为此,达州建立了“审计+公示”双轨并进的监督渠道。要求物业服务企业(qǐyè)每季度(或至少每半年)将公共收益(shōuyì)的详细收支(shōuzhī)情况,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示,在业主群等线上平台同步公开。同时建立公共收益账目抽查(chōuchá)与第三方审计机制,审计结果同样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开,彻底打破信息壁垒(bìlěi)。 探索(tànsuǒ):典型案例照亮治理新路 制度(zhìdù)的生命力在实践中焕发光彩。达州的几个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政策落实的多维度(duōwéidù)创新。 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小区的(de)(de)12.71万元(wànyuán)分红并非偶然,因为该小区是县纪委监委牵头专项整治行动的突破点。2024年底,“拉网式”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,督查组立即要求物业公司整改,并要求县住建局开展业务指导,引导业主参与(cānyù)全程监督。这套从问题发现到闭环整改再到流程公开的实践,成为大竹县乃至达州市推广(tuīguǎng)“专户管理、流程规范”的生动样本(yàngběn)。 达州主城区的上观南城小区(xiǎoqū),做法则体现了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。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,该小区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党支部创新建立(jiànlì)“党支部+业委会+物业公司”三方联动(liándòng)议事机制。在清理(qīnglǐ)历年(lìnián)公共收益(shōuyì)时,业委会成员(含党员业主代表)与物业公司共同盘点(pándiǎn),发现游泳池租金、小区多处广告位收入等累积余额(yúé)达60余万元。这笔钱如何使用?物业党支部主动协调,由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(在表决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基础上),提出分配方案并经法定程序表决通过。最终,业主们不仅喜提现金分红,更见证了公共收益从“说不清”到“看得见、管得住、用得好”的转变。 达州上观南城小区(xiǎoqū)公共收益分红。受访者供图 同样在达州主城区,御景上城(shàngchéng)小区则走了(le)另外一条路。该小区过去因公共收益不透明、物业服务差(垃圾清运不及时、公共设施损坏久未修(wèixiū))等问题,业主(yèzhǔ)群情激愤(qúnqíngjīfèn),物业费缴费率一度(yídù)低至40%,原有的物业公司被迫撤离。在街道和住建部门的督导下,新入驻的物业公司率先公开前期清查的公共收益账目,并立即着手用部分收益清理了堆积垃圾、修复了破损设施,业委会也严格履行监督职责,迅速扭转(niǔzhuǎn)了小区氛围。短短半年,业主缴费率飙升至92%。 上述这些(zhèxiē)实践,揭示了摆脱住宅小区公共(gōnggòng)收益管理困境的(de)路径:以严密的制度筑牢权力边界,以刚性的监督守护运行透明,最终将改革的暖意转化为民生的真实获得感。 物业企业侵占公共收益是违法的(de) “物业企业或业委会侵占(qīnzhàn)、挪用或私吞公共收益,是违法行为。”四川省(sìchuānshěng)律师协会维权委律师冯骏提醒,在这种情况(qíngkuàng)下,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或业委会不仅要向业主返还侵占的公共收益及资金占用损失,还将受到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。 依据《民法典》及地方条例(tiáolì)(如《上海市(shànghǎishì)住宅物业管理规定》),挪用公共收益(shōuyì)的可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罚款,并没收(mòshōu)违法所得;成都、郑州(zhèngzhōu)等地规定,物业未公示收益或擅自经营,最高可罚10万元。若物业人员或业委会成员侵吞收益数额较大(如广元某业委会主任侵占36万元),可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 另外,业主依法对公共收益有知情权、监督权和收益所有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82条,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;收益优先补充(bǔchōng)维修基金(jījīn),剩余部分由(yóu)业主大会决定用途(如分红、设施改造等)。若权益(quányì)受到损害,业主有权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,还可向主管部门举报(jǔbào),要求依法追回收益并主张对侵权方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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