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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称在景区写真馆化妆致双眼化学灼伤,店家称或因其卸妆不当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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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称在景区写真馆化妆致双眼化学灼伤,店家称或因其卸妆不当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

消费者称在景区写真馆化妆致双眼化学灼伤,店家称或因其卸妆不当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

近日,一名(yīmíng)消费(xiāofèi)者发帖称,她在贵州省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景区一写真馆消费,商家为其使用的化妆品(眼睫毛胶水)导致其双眼受强刺激性化学物质灼伤,严重时视力骤降近乎(jìnhū)失明。 对此,涉事商家店长(diànzhǎng)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该消费者在消费全过程未(wèi)出现不适,系消费结束后“擅自拿化妆师的卸妆油(xièzhuāngyóu)卸妆”。店长猜测可能是对方自行卸妆不当导致。 6月12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(cóng)雷山县市场监管局西江分局了解到(dào),该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,对涉事商家给这名消费者使用的化妆产品进行检验(jiǎnyàn)。 消费者称(chēng)在商家化妆时致其眼部灼伤 涉事商家:或因对方卸妆不当导致(dǎozhì) 据这名消费者在帖文中的(de)自述,5月23日,她在西江千户苗寨(miáozhài)景区某写真馆拍摄写真。当晚(dàngwǎn)8时许,因(yīn)涉事商家的化妆师给她化妆时使用到的眼睫毛胶水,其双眼被强刺激性化学物质灼伤(zhuóshāng),当晚出现双眼剧烈灼痛、无法睁开、视力骤降近乎失明的状况,随后就近至景区卫生所进行初步诊断处理。 次日,这名消费者前往凯里市第一人民(rénmín)医院治疗,其(qí)帖(tiē)文中(wénzhōng)所附的病历报告显示,诊断结果为“双眼结膜化学性灼伤”。帖文中还称,其返回上海在两家三甲医院进一步诊断,其“双眼睫毛根部仍残留大量刺激性胶水成分,且炎症已累及结膜充血”。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(liánxì)这名消费者,截至发稿未获本人回复。 涉事写真馆(xiězhēnguǎn)店长梁先生告诉(gàosù)红星新闻记者,5月23日晚7点半左右,该顾客到写真馆做妆造,化妆师为其使用了一款名为“娥佩兰”的眼睫毛胶水。当(dāng)晚上8时许,拍照结束后,该顾客换(huàn)完衣服并挑选精修图。 按照梁先生说法,当晚9点半左右,这名顾客结束店内消费后,“擅自使用化妆师的卸妆产品离店卸妆,后返回店内表示其眼部不适”。梁先生安排化妆师陪同对方到(dào)镇卫生院(wèishēngyuàn)检查治疗,医生为其用药为左氧氟沙星眼药水。翌日(yìrì),该顾客仍觉眼部不适,梁先生提出(tíchū)陪其到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(jiùzhěn),医生用药为聚乙烯醇滴眼液。梁先生称共支付医疗(yīliáo)、酒店费用约500元。 梁先生认为,这名顾客从开始化妆到离店前,全程并未(bìngwèi)向他表达过眼睛有不舒服的(de)情况,“可能是她自己卸妆的时候不小心弄伤的。” 消费者举报后,市场监管部门(jiānguǎnbùmén)介入 5月24日晚,涉事消费者向凯里市(kǎilǐshì)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报案。据其(qí)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报案回执,经民警调解,双方未达成一致。 梁先生说,事发后该顾客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相关帖文,并分别向当地(dāngdì)多部门举报。自5月27日起,雷山县市场监管局西江分局曾多次到其店内进行(jìnxíng)调查,对(duì)事发当晚所使用到的滋色多效修颜隔离霜、娥佩兰靓眸液(双眼皮形成液)、烟酰胺透皙身体素颜霜、自然美颜遮瑕粉底液、樱美佳睫5样(yàng)化妆产品(chǎnpǐn)进行检验,并要求(yāoqiú)梁先生提供涉及的化妆品销售商资质和检验报告。 ▲梁先生(liángxiānshēng)提供的检验报告(部分) 目前,梁先生(liángxiānshēng)已收到(shōudào)雷山县市场监管局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(yuàn)的部分产品检验报告,该(gāi)报告显示,经检验,烟酰胺透皙身体素颜霜符合《润肤膏霜》及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标准要求,各项卫生指标未检测出异常成分。 6月12日,雷山县市场监管局西江分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该(gāi)(gāi)部门已介入调查(diàochá)此事,对涉事商家给该消费者使用的化妆产品进行检验。此外,记者致电凯里市西门派出所询问相关情况,暂未得到回复。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(chénqīngyuàn) 实习生 李媛 编辑 张寻 责编 李彬彬(bīnbīn) (下载(xiàzài)红星新闻,报料有奖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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